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是一所市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现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理论知识和学历相匹配的实践操作能力。
5、具有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
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体招聘计划及条件
序号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条件 |
1 | 眼科技术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眼视光、临床医学相关专业 |
2 | 临床心理测评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应用心理学、医学相关专业 |
3 | 病理技术人员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病理技术、检验相关专业 |
4 | 药学部工作人员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药学、临床药学相关专业 |
5 | 省肿瘤融合研究与智能医学重点实验室技术员 | 3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基础医学、免疫学、外科学、内科学、肿瘤学、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等相关专业 |
6 | 省临床肿瘤药理与毒理研究重点实验室技术员 | 2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基础医学、病理、药学、生物学、检验、公共卫生等相关专业 |
四、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直至相应岗位招满即止。
网上招聘系统报名:登录医院官网( http://www.hz-hospital.com/),点击首页“人才招聘”,进入我院招聘系统网址(http://zp.hz-hospital.com/),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报考相应岗位。
除上述报名方式外,不接受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其他报名方式。
注:应聘材料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按医院通知带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备审核。
咨询电话:0571-56007508 联系人:毛老师、陈老师
五、考试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组织考试,直至相关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可采用面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和60%);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方式(笔试、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40%、30%和30%)。考试成绩100分制计算。笔试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面试。面试主要以双向交流和专业答辩的方式进行。由医院根据招聘岗位自行选择考试方式进行,并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告知考生。考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书原件。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需笔试的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的人员,不足1:3的比例的岗位则选择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实践技能测试和面试。
3.信息查询:本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本院招聘网站(http://zp.hz-hospital.com/)“最新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询。
六、考察和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合格(60分为合格线)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公示及聘用
考察及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并分期分批在杭州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非应届生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毕业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被聘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替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合同。
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被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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