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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德市殡仪馆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殡仪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建德 时间:2021-11-17 作者:建德 浏览量:

因建德市殡仪馆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辅助性岗位(殡仪服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政治素质好,具有吃苦耐劳、细致严谨、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2.学历要求: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3.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2003年11月15日以前出生)以上50周岁以下(197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4.建德市常住户口社会人员。

5.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受过行政拘留或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本单位辞职未满3年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参与或支持非法组织、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11月23日(上午9:00-下午15:00)

2.报名方式:凭身份证、学历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至市殡仪馆办二楼公室填写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

3.资格审查:相关人员根据招聘资格条件要求对报名参加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进入面试程序。

4.组织面试:面试由市殡仪馆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通过的予以聘用。

6.聘用:拟聘人与建德市新安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派遣到建德市殡仪馆工作,执行建德市财政局核准的市殡仪馆编外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四、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2.在面试、体检、试用期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可在符合条件的其他报名者中递补。

3.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4.联系及咨询电话:0571—64702671 1590669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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