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履行扶贫社会责任,吸纳建档立卡劳动力来建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东西部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的通知》(建人社发〔2019〕162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爱心就业岗位申报工作。
(一)申请对象
社保参缴在建德市的企业。
(二)岗位开发
爱心岗位由企业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开发,爱心岗位的上岗人员必须是贵州省黔东南州的建档立卡劳动力,在2020年1月1日之后上岗,并在2021年连续稳定就业满三个月且目前还在岗的。
(三)认定程序
爱心岗位的认定主体为建德市人社局。社保参缴在建德市的企业招用黔东南州户籍的建档立卡劳动力首次在建德市就业并在建德市参保的,在稳定就业满三个月后,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营业证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首次申请提供,营业证照信息变更的,需再次提供)、填写《建德市爱心岗位认定表》(附件1)、《建德市企业爱心岗位招用人员花名册》(附件2)并附建档立卡劳动力身份证复印件。市人力社保部门受理岗位认定后,对花名册中人员建档立卡身份予以审核并将岗位认定情况反馈申请人。
(一)补贴条件
申请企业在2021年为建档立卡劳动力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且目前还在岗的。
2020年已上岗并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继续申请。
(二)补贴标准
参照建德市公益岗位政策标准,每人每月按建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130%给予岗位补贴。
(三)申请时间
申请补贴时间为每年11月份。实际参保月数计算截止到当年10月。
(四)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建德市就业扶贫补贴申领名册》(附件3);
2、营业证照副本复印件;
3、建档立卡劳动力身份证明材料。
(一)收到申请补贴材料后,市人力社保部门将申领名册中填写的证件信息、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进行审核。
(二)爱心岗位补贴申请每年于11月26日前,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核定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市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给市人力社保部门,市人力社保部门在资金到位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到相关单位。
联系人:王剑雯 张欣
联系电话:64724424
附件:
▲建德市爱心岗位认定表
▲建德市企业爱心岗位招用人员花名册
▲建德市就业扶贫补贴申领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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