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3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的通知》(浙农科发[2021]12号)精神,2021年我市开展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培养目标
围绕新时代“三农”工作“369”行动,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要求,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胜任基层农技推广岗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受欢迎的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本科层次的专业人才。
二、招生方式和对象
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的原则,实施定向招生(招聘)计划的考生户籍必须为建德市户籍。在建德市范围内当年报考普通高校,有意向为基层农业农村事业服务,并与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学生。
三、承办高校和选考科目
2021年我市定向培养基层农技人员5名,定向培养工作由浙江农林大学承担。招生专业包括农学、动物医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农林经济管理等4个本科专业,全部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代码:0211。其中动物医学专业学制为五年,其他3个专业学制为四年。农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动物医学专业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农林经济管理专业没有科目选考要求。
四、招生(招聘)程序
在高考成绩公布前,按照公开招聘规定和招生计划,发布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公告。高考成绩在一段线上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一并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在第一院校志愿填报,否则志愿无效。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分段提供体检名单、分段投档录取。提供名单时,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的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单。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市农业农村部门。
市农业农村部门和人力社保部门根据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考生体检应当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应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应尽快安排且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市范围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并征求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后,按招生计划的1:1比例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如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1:1比例补充考生名单并执行相应程序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最终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抄送当地农业农村、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五、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农学、动物医学等2个专业的学生,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就读省内本科院校农学类专业和高职(高专)农业种养技术专业的本省户籍学生有关政策免交学费,所需经费由省财政负担。食品质量与安全、农林经济管理等2个专业学生学费自理。定向培养生可享受与在校学生同等的奖、助、贷学金政策。
六、就业与待遇
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应当回建德市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由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期满,要严格实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未按期毕业或未回建德市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工作的,按定向培养协议有关违约条款执行。
建德市农业农村局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建德市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ICP备案号:浙ICP备07508265号-58 网安备案号:33011002016019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博园西路7号 EMAIL:
ICP经营许可证:浙B2-20200349 人力资源证: 330110202105080088号
Powered by 杭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