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镇招聘8名农村储备人才,最终招聘岗位视报考情况而定。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户籍所在地为建德市或常住地为建德市,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2)身体健康,农村工作能力较强,熟悉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3)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1987年5月1日—2002年5月1日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7周岁以下);
(4)大专及以上学历(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其他在校学生不得报考,退役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5)同等条件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本科及以上高学历者、有农村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被判处过刑罚的;
(2)涉黑涉恶受处理的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4)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过的;
(5)丧失行为能力的或有精神类疾病的;
(6)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被查处的;
(7)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8)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9)有长期外出不履职、干部考核不称职等辞职承诺情形的;
(10)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11)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12)与本村现任村两委干部有直系亲属关系的。
招聘程序及方法
1.发布公告
《建德市李家镇关于公开招聘优秀农村储备人才的公告》于2022年4月30日在“幸福李家”公众号向社会统一发布并在村公示栏进行张贴,招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公众号上及时更新。
2.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至2022年5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李家镇党建办公室(李家镇金石路1号)。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提供(1)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3)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同时,报名者填写《建德市李家镇公开招聘优秀农村储备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者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采取闭卷形式,时间(初定)为2022年5月18日上午9:00—10:30;地点:李家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主要为农村基层工作基本知识、公文写作、政治理论、农村管理方面的政策、相关的法律法规。
报考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通知时间、地点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4.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5.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50%。
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知识、应变能力、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以及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报考人员因故被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确定初步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总成绩,总分不低于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初步人员,若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将依次递补。
7.组织考察
镇党委组织人员对初步人员进行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不合格,或因某种原因放弃的,所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8.录用办法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拟录用人员在李家镇范围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的工作岗位,由镇党委、政府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
管理使用
1.拟录用的优秀农村储备人才,由李家镇党委统一培训试用6个月,试用期间每月生活补贴2500元,提供工作餐。
2.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需服从安排,工作待遇参照在职一般村干部。
组织领导
机关工作人员、各村干部要认真执行镇党委、政府关于优秀农村储备人才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规定,严禁拉帮结派,严禁接受招聘对象的宴请和礼品(金)。对于严重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其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注意
本次招聘工作,在李家镇党委、政府领导下进行,具体招聘工作由镇党建办组织实施,李家镇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李家镇党建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18814864689
(李家镇党建办主任、组织员 魏婷婷)
监督电话:
0571-64591008
(李家镇纪委副书记 周有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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